12月3日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發(fā)布《關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以下簡稱《公告》)。《公告》顯示,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經營者無需再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,在銷售活動開展前完成備案即可。
根據《公告》,嬰配粉、保健品、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(特定全營養(yǎng)配方食品除外)的銷售也同樣由許可制改為備案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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