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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預包裝食品卻當成嬰幼兒輔食售賣 “萌天天小朋友”這波操作讓多少家長上了套
行業(yè)編輯:穎子
2022年01月27日 11:10來源于:中國質量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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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是普通預包裝食品卻當成嬰幼兒輔食售賣,“萌天天小朋友”這波操作讓多少家長上了套?

據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,南京萌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當事人)此前因發(fā)布虛假廣告被南京市鼓樓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處罰。

當事人天貓網店截圖

被人舉報涉嫌虛假宣傳

寧鼓市監(jiān)處罰〔2021〕15223號披露,2021年7月和8月,南京市鼓樓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分別接到多個舉報和投訴稱,南京萌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天貓商城“momzoom 旗艦店”所銷售的“萌天天小朋友 MOMZOOM 寶寶營養(yǎng)粥米 30天谷物輔食嬰幼兒胚芽米嬰兒”產品非嬰幼兒輔食,涉嫌虛假宣傳。

經對涉案產品外包裝配料表的檢查以及現場對當事人的詢問發(fā)現當事人所銷售產品為普通預包裝食品,而非嬰幼兒輔食。

發(fā)布虛假廣告被罰1萬元

根據《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》的規(guī)定,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的定義是以一種或多種谷物(如:小麥、大米、大麥、燕麥、黑麥、玉米等)為主要原料,且谷物占干物質組成的25%以上,添加適量的營養(yǎng)強化劑和(或)其他輔料,經加工制成的適于6月齡以上嬰兒和幼兒食用的輔助食品。當事人所銷售的該產品配料中只有谷物,并沒有營養(yǎng)強化劑和(或)其他輔料。故該產品為預包裝食品而非嬰幼兒輔食。當事人提供了該產品在廣告宣傳推廣費用的發(fā)票,共計花費了2103.06元。當事人將預包裝食品當作嬰幼兒輔食銷售,構成了發(fā)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。

南京市鼓樓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五十五條,對南京萌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罰款1萬元,并責令當事人停止發(fā)布廣告并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。

公開資料顯示,南京萌煮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,注冊資本500萬元。法定代表人楊天天。經營范圍包括服裝鞋帽、化妝品、日用百貨、工藝品、家用電器、玩具、木制品、金屬制品、塑料制品、廚房用品、初級農產品銷售;食品銷售(須取得許可證后按許可證所列范圍經營)等。上海拿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該公司母公司,持股比例100%。

文字編輯/八雨

美術編輯/水川

來源/中國質量新聞網

中國質量新聞網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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