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節(jié)臨近,各大品牌接連上新月餅產品。
但哈根達斯旗下的月餅產品,近日被曝廣告違法。
據企查查APP顯示,哈根達斯關聯公司通用磨坊貿易(上海)有限公司新增行政處罰信息。
處罰事由為哈根達斯公司在產品成分上宣稱使用巧克力外皮,實則使用的為代可可脂巧克力外皮,處罰結果為罰款1萬元并停止發(fā)布違法廣告。
據上海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近日公開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:
因構成在廣告中對商品的成分表示不準確的違法行為,通用磨坊貿易(上海)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處罰。
通用磨坊貿易(上海)有限公司為一家食品生產、銷售企業(yè),主要生產、銷售冰淇淋、糕點、休閑食品,在天貓平臺開設“哈根達斯旗艦店”,銷售相關產品。
經調查,2020年7月20日,當事人在其天貓網店“哈根達斯旗艦店”提供“2020中秋哈根達斯橙心橙意中秋月餅冰淇淋禮券預約配送款”產品預售服務,并發(fā)布訂購網頁廣告(2020年7月26日活動結束,網頁關閉)。
在廣告中,預售禮券包含的“烏龍茶白桃月餅形冰淇淋”“茉莉花草莓月餅形冰淇淋”和“抹茶月餅形冰淇淋”三款產品。
產品外皮成分的表述為“烏龍茶巧克力外皮”“茉莉花綠茶巧克力外皮”和“抹茶巧克力外皮”。
但根據當事人產品的配料表、原料及原料的檢驗報告,上述產品的外皮均由白色代可可脂巧克力脆皮制作而成,故其產品外皮應為代可可脂巧克力外皮,而非其網頁宣稱的巧克力外皮。
《廣告法》規(guī)定,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產地、用途、質量、成分、價格、生產者、有效期限、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、提供者、形式、質量、價格、允諾等有表示的,應當準確、清楚、明白。違者,由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責令停止發(fā)布廣告,對廣告主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浦東新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《廣告法》,構成在廣告中對商品的成分表示不準確的違法行為。
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持續(xù)時間不足6個月且未造成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受損,監(jiān)管部門從輕處罰,責令當事人停止發(fā)布違法廣告,罰款1萬元。
此外,公開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,通用磨坊貿易(上海)有限公司2019年6月曾因銷售標簽內容不符合規(guī)定的食品,被浦東新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罰款5000元。
針對哈根達斯用代可可脂代替巧克力,網友紛紛表示譴責,質疑品牌的誠信問題。
因產品原料問題受到質疑的品牌不止哈根達斯一家,不久前夢龍因“國外用牛奶而國內用植物油脂”的原料雙標問題被曝上熱搜。
8月2日,因冰淇淋國內用料成本遠低于國外,夢龍被質疑中外產品原料“雙標”并登上微博熱搜。
按照網友提供的資料,國內版夢龍冰淇淋的主要原料為植物油,而歐洲生產的則為牛奶。
對此,夢龍方面并沒有否認,并將其解釋為“植物油更環(huán)保”。
不過,這種說法沒有被網友接受,并認為是夢龍降低成本之舉。
根據業(yè)內人士的說法,用植物油而非牛奶來做冰淇淋的原料,主要原因就是為了降低成本,兩者成本相差達4-5倍。
對此,乳業(yè)專家宋亮在接受采訪時表示:“這個事情的本質,就是一個企業(yè)一個品牌,對中國市場是歧視的,就這么簡單,用低成本、高價格來收割中國市場。”
資料來源:澎湃新聞、新浪財經、新京報、上觀新聞、微博等